撤消+锁定SHINES版主guiking ID

2007-03-07 · 2276 阅读
<p></p><p><strong>&nbsp;&nbsp;&nbsp;&nbsp; 赛思国际教育学院 SHINES版主guiking,利用版主ID在论坛多个版面发布广告《<img class="filetype" height="16" src="http://bbs.sgchinese.com/skins/Default/filetype/gif.gif" width="16" alt=""/></strong><a title="《想做酒吧的进来!!!!!!!!!!!》
作者:guiking
发表于:2007-2-11 0:03:51
最后发贴:up" href="http://bbs.sgchinese.com/dispbbs.asp?boardID=195&amp;ID=851146&amp;page=1"><font color="#000000"><strong>想做酒吧的进来!!!!!!!!!!!</strong></font></a><strong>》破坏论坛原有秩序以及损害论坛版主形象。现决定撤消其版主职位屏蔽,锁定其ID。请各位版主善用自己的权限,华人网历来不允许版主ID参与发布广告一类活动为自己牟利,也请其他版主注意。</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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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12 个

guiking LV0

发表于 7-3-2007 03: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GriGri LV5

发表于 7-3-2007 03: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可是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啊”</p><p>“毕竟我也支持论坛这样久了”</p><p>“注册日期: 2004-3-12 ”</p><p>“版主”</p><p>……</p>

loveguiking LV4

发表于 7-3-2007 03: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上的什么意思啊 你也不就是04年注册的吗 现在也是贵宾了 就可以否认别人做的一切吗</p><p>说句实话也广告帖子也是因为朋友所托帮忙而已 以前并不知道版主不可以发广告不然我才不做那!!!</p><p>现在我已经非常难受 请不要在雪上加霜 做人也要厚道一点</p>

loveguiking LV4

发表于 7-3-2007 03: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OK 我知道了 这是我不对 可是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啊 我也没有做任何有损<strong>论坛的是啊 我也没有接到通知或警告 突然之间就锁定我的ID不太公平把 你们通知一下我也是会去删除这些帖子的 并没有想要对你们有所不敬 可是你们也不能这样突然的没有征兆的就锁定我的ID吧!在此我对于给你们造成的不便身感抱歉但是希望你们愿意听从我的解释 实在不行的话我请也不要锁定我的ID 毕竟我也支持论坛这样久了 请总版主大人明鉴!</strong></p>

loveguiking LV4

发表于 7-3-2007 04: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说道支持论坛这是每个在这个论坛的人都要做的事情 毕竟这是我们中国人在国外 惟一的联系和交友的平台 大家都想要做的好一点 </p><p>在不知道版主规定的情况下犯下这样的错误确实是我的失误但是我并没有从中获利也没有伤害他人 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这一切没有发生</p><p>毕竟在论坛也几年了 认识了不少朋友我也相当的开心 有机会做了版主更加是我的自豪 但是请总版主明鉴我并没有故意要去违反规定的意思 请再给我一次机会!!</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7 4:00:36编辑过]

loveguiking LV4

发表于 7-3-2007 04: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再一次的请楼上的<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da2549">GriGri注意请不要看不起我们这些小版主 我们也是人也会犯错 不要一竿子就打死好吗?</font></strong></p><p><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da2549">不好意思激动了点 但句句出自肺腑</font></strong></p>

GriGri LV5

发表于 7-3-2007 13: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没有看不起人的意思,我也犯过错误。只不过觉得你的理由有些牵强。</p><p>其实前几天我看到你在很多版面发贴了,打开帖子一看是版主头衔,我还以为是论坛合作的广告版主,就没理会。</p><p>请管理员定夺吧……</p>

loveguiking LV4

发表于 7-3-2007 13: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GriGri[/I]在2007-3-7 13:22:00的发言:<br><p>没有看不起人的意思,我也犯过错误。只不过觉得你的理由有些牵强。</p><p>其实前几天我看到你在很多版面发贴了,打开帖子一看是版主头衔,我还以为是论坛合作的广告版主,就没理会。</p><p>请管理员定夺吧……</p>
在此也感谢你的理解 本人也是非常遗憾 但是还是希望管理员可以给我一次机会 毕竟我发誓之前并不知道版主不能做广告的规定 [em06][em06]在此表示12万分的歉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7 13:43:05编辑过]

晶韬骇浪 LV9

发表于 7-3-2007 17: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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