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17 个

QQTBOY LV15

发表于 23-1-2007 02: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wangjuabc</i>在2007-1-23 2:31:00的发言:</b><br/><p>交通事故所引发的命案,一般司机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像楼主朋友这样的遭遇,司机的责任就比较大一些。我觉得楼主更应该散发一些传单在出事的地点,这样会有更多的人看到,总会有有良心的人站出来。另外,警方在取证的过程中是不会透漏任何信息,包括当事人,甚至是媒体。楼主可以找LTA查找当时的录影,如果路口有闭路电视的话,一定可以找到。</p><p>另外,如果需要找律师,也请楼主注意,新加坡的律师有时候会买通,也就是辩方律师可能买通检控律师,引导法官进入一个肇事司机是无意这样的假想,如果在开庭的之后,我方辩护律师的言语有些变化,我劝请还是换律师。</p><p>就现在这个情况看,如果楼主的朋友是按照交通规则行走的话,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就越大,在撞伤人后没有停车,而是直接离去,已经构成刑事罪,如果楼主朋友的死是由于肇事司机间接造成,也就是没有及时送医治疗而导致死亡,很有可能是故意杀人罪,不过故意杀人在新加坡也不是重罪。</p><p>希望能有好心人出来做证,提醒一点,现在案件的无辜方是我们,所以法官的主导倾向是在我们,也就是说,如果有一个好的律师,有一些足够的证据来引导法官的话,还一个公道给我们的同胞是一定的了。希望我说的这些可以帮助楼主,早日为我们的同胞讨回公道。</p><p>我也相信,佛菩萨会渡楼主的朋友早生极乐,肇事司机也一定会受到相应的果报,一定会报在其身的!南无阿弥陀佛!</p></div><p>南无阿弥陀佛...</p>

lincy226 LV14

发表于 23-1-2007 0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听说他本来快要结婚了?

最后的吻 LV15

发表于 23-1-2007 0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肇事司机如果是跑了,还能宽容吗???</p><p>愿死去的人安息,必定有个公道还给他的。</p>

yaojianhui LV4

发表于 23-1-2007 01: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帮不上忙,</p><p>只有帮顶了。。。</p>

lincy226 LV14

发表于 23-1-2007 0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哀

一把刀子 LV8

发表于 23-1-2007 01: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是故意的,宽容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3 1:15:34编辑过]

二手衣 LV4

发表于 23-1-2007 0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报纸上写的不是真的阿?新加坡人就是贱!!!</p><p>真可惜啊,这么年轻。原他能够安息,家人节哀顺便吧~~</p>

wangjuabc LV11

发表于 23-1-2007 03: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只是根据我所了解的法律做出的推断,具体情况还要请楼主找律师来询问详细的司法步骤,最终的结果怎样,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p>

qq59258627 LV7

发表于 23-1-2007 13: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给大家解释一下.别为这种事吵架.</p><p>撞人的司机现在警方已经找到.确定是22岁新加坡华人,女性.据听情况.要保密不给我们知道.大概是怕报复吧.</p><p>我朋友的确是横穿马路.但是,新加坡有规定在红绿灯范围50米内横穿马路.或有天桥的情况下才叫横穿马路.那条路很长.又没有天桥.</p><p>还有一点人是在bus line被撞的.靠近bus stop.那里普通车辆不可以随便开进的.即使开进车速也被限制在50以下.车速50是撞不死人的 .</p>

wangjuabc LV11

发表于 23-1-2007 13: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英法是保护双方利益,虽然肇事司机有责任,但是也要确保他的利益。如果根据楼主所说的情况,胜算的把握比较大,而且故意杀人的罪名应该是逃脱不掉了。现在楼主要做的,就是找律师,找目击证人,引导法官进入一个主要责任在肇事司机而不是在我。</p><p>作为辩方,肇事司机肯定是拿横穿马路作为辩护的重点,既然楼主这样熟悉相关的法规,那么就想好辩护的细节吧。</p><p>同情分在英法当中也非常重要的,记住这一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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