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58 个

mayylh LV7

发表于 16-10-2006 11: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在国内的朋友下载了传给自己总可以吧?[em01]

shaoshisg LV1

发表于 16-10-2006 14: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p><p>拥有侵犯版权的音乐、软体是犯法的。你自己直接下载,或请人用电邮寄给你,在法律上并没有差别。</p>

做人不厚道 LV3

发表于 16-10-2006 15: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nbsp; BSA 查的是基于 P2P 方式的下载,也就是某种意义上的非法传播。单纯的下载他们才懒得管你,也管不了。

狮王 LV4

发表于 16-10-2006 15: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去了MicroSoft 的演讲会才知道,单单今年年头,就有400 多户家庭被抓到拥有盗版软件和拥有触犯版权的资料。。要知道从今年2006 年头起,如果您拥有盗版软件,版权所属的公司将不会控告您,他们只需把您的地址寄交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就会采取一切的法律行动。。</p><p>这是因为新加坡要这些大公司大企业来这里投资,首先就要保护好他们的利益。</p>

shaoshisg LV1

发表于 16-10-2006 17: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做人不厚道[/I]在2006-10-16 15:45:00的发言:[BR]新加坡 BSA 查的是基于 P2P 方式的下载,也就是某种意义上的非法传播。单纯的下载他们才懒得管你,也管不了。
我不知道政府是否只对付P2P方式下载,不过执法者肯定会优先对付用BT、电驴这类软件下载者,因为这类软件在下载的同时也上载,所以是在协助传播非法软体,与售卖盗版光盘、提供下载网站者同科。派警察去对付下载几首歌来听听的人,是不符合效益的。

秀女々魅影 LV4

发表于 16-10-2006 18: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6]

红色企鹅 LV15

发表于 17-10-2006 1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清楚叻~ </p><p>如果是不合法的, 网上的很多所谓的免费软件是给谁的啊? </p>

shaoshisg LV1

发表于 18-10-2006 14: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ba0100">2006-10-18《联合早报》新闻</font></p><h3>继上周7人遭警方突击后 疑非法共享音乐文件 又25人受调查</h3><p>(略)</p><p>  本地负责保护表演艺人版权利益的组织新加坡唱片音像工业协会昨天发表文告说,它向警方举报的用户是通过类似Limewire及Gnutella的“对等联网”(peer-to-peer,简称P2P)软件非法上载或下载音乐文件,同其他用户共享。 </p><p>  P2P软件的鼻祖是Napster,这几年来出现各式更先进的P2P软件。它们让网民互相联结,下载对方电脑里的软件、影音文件等,并同时将已下载的文件与其他网民分享。 </p><p>  其实,P2P软件是合法的,但问题出在用户分享的文件是否经许可。一旦下载未经许可(unauthorised downloading)的音乐或电影文件就算触犯法律。在使用P2P软件时,用户除了下载,也同时在上载文件,等同于分发未经许可的文件。</p><p>(略)</p><p>  今年2月,两名青年因在互联网清谈室(IRC)分发所下载的英语和马来语流行歌曲,分别被判坐牢三个月和四个月。这是本地首起在网上分发音乐又不从中牟利,侵犯版权法令而被提控的案件。</p><p>(略)</p><p>  根据去年1月1日生效的版权(修正)法令,任何人未经授权下载、分发和共享受版权保护的电影或歌曲属刑事罪,将面对坐牢长达六个月或罚款最高两万元,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p><p>  此外,分销任何形式的翻版物件的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罚款10万元或每首歌一万元(以低者为准),或监禁长达五年,或两者兼施。</p><p>(略)</p><p></p>

dogdogy LV4

发表于 18-10-2006 15: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规定,下载MP3是违法的。</p><p>如果是HTTP或FTP方式下载的话,音乐协会的人是查不到的。如果用P2P,他们就可以查到连接者的IP,再通过网络运营商获得个人信息进行起诉。</p>

good99 LV7

发表于 18-10-2006 17: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老问题:不可用P2P。那等于发送侵犯版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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