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她都会发E-mail给他,这已经成了她的一个习惯,说是习惯,不如说是爱好更恰当一些.是的,她喜欢给他发邮件.虽然,她和他不在同一个国度里.
其实,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她就知道自己爱上了他,虽然在这之前,她根本就不相信一见钟情,她觉得那都是骗鬼的.可是,他就让她心甘情愿的做了鬼.
和他接触不久,她就因民去了加拿大.老实说,她很不愿意.她是个一向怀旧的人,喜欢熟悉的环境,喜欢熟悉的朋友,当然,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可是面对家人的压力,她最终选择了服从.
陌生的国度,陌生的人以及陌生的语言环境,让她觉得很孤独,很怕,很多时候她想,要是他在该有多好啊!型号有网络,她还可以和他发邮件.也正因为这样,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她给他发的每一封信都是用心写的,而邮件的主题是用26个英文字母来代表.ABCD``````依次派下去.26个字母应该代表26封邮件,可是他却只收到19封.不是网络的问题,也不是她忘记了.而是她保留了那七个字母.当然,他没有在意,只是觉得奇怪而问过她,为什么只有19个字母.她回信却只字不提字母的事,时间一长,他也就忘了.
后来,他们仍然联系,只是,劈刺都有了自己的新生活.直到有一天,他接到了她的国际长途,她在电话那边淡淡的说要佳人了,说对方是她的同学,法国人,一直待她很好,家人也很满意.他向她表示祝贺.却没有听出她话里的忧伤.最后,她说,去查查你的邮箱吧!说完,她挂了电话.
打开信箱,他发现有8封信,是她发来的.将所有的邮件看过,他忽然意识到,这就是当年不见了的那7个字母,将8封信的主题连在一起看,他看到了一句让他后悔一生的话:I LOVE YOU
他终于明白过来,这么对年来,她一直爱着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