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

2019-04-09 · 1837 阅读
本帖最后由 greygreen 于 9-4-2019 16:33 编辑

建屋发展局不准淡滨尼屋主保留鱼缸后,屋主提出上诉,但建屋局坚持立场,表明鱼缸已抵触市镇理事会的条例,要屋主拆除鱼缸。

建屋局回答记者询问时说,除了较早时提到的安全隐患,拒绝是因为考虑到组屋单位外的梯级属于公共设施,在公共设施安置固定装置已抵触市镇会的条例。

鱼缸属于淡滨尼41街第415座组屋的一楼住户,数年前在自家门前梯级筑起约一米高鱼缸养鲤鱼,成为邻近居民和小学生爱去的“观光景点”。
20190409_news_fishtank(2).jpg
版块:
狮城水库
分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答|共 6 个

greygreen LV13

发表于 11-4-2019 12:1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如果梯级真是公共设施,屋主应该拆掉鱼缸。

weeguo LV5

发表于 11-4-2019 14: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挺太久不好。

greygreen LV13

发表于 17-4-2019 22:07: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eeguo 发表于 11-4-2019 14:13
挺好。挺太久不好。

其实我主要是说新加坡监管当局挺好,工作认真。

weeguo LV5

发表于 18-4-2019 09:12: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RE:挺好

greygreen 发表于 17-4-2019 22:07
其实我主要是说新加坡监管当局挺好,工作认真。

是的。大多数新加坡人勤劳认真。我喜欢。

黑色海洋 LV5

发表于 18-4-2019 09: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在梯级外打地铺睡觉吗?

walterso LV14

发表于 18-4-2019 1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还是这个屋主做得太过分了。。。好多人都家门口放东西,有些旧得设计,甚至在大门口多建一个门。 而且1楼得住户,很多门口放东西,甚至还有餐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