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被恶意告上法庭,法庭驳回指控。申请PR需要写封信跟长官说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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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因为公司经济纠纷被对方恶意告上法庭,因为我是代表公司和对方交涉的,所以对方对我的指控法庭予以驳回,换句话说法庭宣告我没有过错。申请PR的表格最后有一栏问有没有被新加坡法庭或其它国家宣判有罪的记录,我的这种情况需要跟长官明示吗?因为我的律师讲只要上了法庭,就会有记录,他们输入我的名字和IC就可以查的到。中间对方迟迟不肯出庭,这个官司拖了1年多,导致我去年的PR申请拖了17个月在法庭宣判前被拒了。我在想今年再申请要不要写封信说明一下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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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星1234 LV11
发表于 5-4-2017 10: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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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ves710 LV8
发表于 5-4-2017 10: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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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真很麻烦,身边有一个这类case,各方面条件都很好,但是PR就是拒了!主要就是法庭官司牵扯的!祝愿楼主好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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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2017 LV2
发表于 5-4-2017 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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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建议是表格那边就写没有,也没必要写信说明,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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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股涨停 LV5
发表于 5-4-2017 1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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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没有什么罪不罪的,只有刑事责任才会有罪的概念。
但是,啥叫做恶意告上法庭?难道还有善意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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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2017 LV2
发表于 5-4-2017 1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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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祝福。你身边的那个case, 法庭判他有过错还是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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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ves710 LV8
发表于 5-4-2017 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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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没仔细过问,申请人也不打算appeal了,不管有错没错,这种事情也很难跟ICA讲清楚吧,我身边这个case看样子是想放弃申请PR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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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2017 LV2
发表于 5-4-2017 1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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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我是外国人身份,有要挟过我,我没理,现在想还不如破财免灾了。后来告公司的时候把我也拉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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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2017 LV2
发表于 5-4-2017 11: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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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庭说本人没有过错的话,我觉得在ICA那边也不会有太大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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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2017 LV2
发表于 5-4-2017 11: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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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只是经济纠纷,而且法庭也驳回了对方的指控,我再写封信会不会越描越黑,起到相反的作用,还不如让officer看法庭结果,自己判断。但另一方面又觉得写信说明一下,可以增加点成功的几率。各位怎么看呢,求建议,拜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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