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2015-07-23 · 3093 阅读
女老板原中国籍现新加坡人,经常超时加班不给加班费。员工要申请PR刁难不给工资单是否合法?和她谈判有法可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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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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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2 个

walterso LV14

发表于 23-7-2015 12: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如果,你想通过劳动法的话,加班费,要根据你的工作时间 和 底薪,职位算。 5 days or less a week -- Up to 9 hours per day or 44 hours a week。。。。 5 days or more a week -- Up to 8 hours a day or 44 hours a week 。。。这是劳动法白纸黑字原话,这个时间以外的时间就算加班。 不过通过劳动法,比较麻烦,比如他们只保护workman (你应该算,这个包括外国人)

至于工资单,目前还没有包括在劳动法内,但MOM已经在立法,但还至少要1年。。。。所以暂时不能用法律的解释





新漂儿 LV1

发表于 23-7-2015 20: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walterso 发表于 23-7-2015 12:05
如果,你想通过劳动法的话,加班费,要根据你的工作时间 和 底薪,职位算。 5 days or less a week -- Up t ...

谢谢你的回复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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