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中介费 1、中国劳务公司收费: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外派劳务经营公司向外派劳务人员的收费金额不能超过劳务人员合同工资总额的12.5%,即一年期的劳务合同收费额为劳务人员一个半月的工资,两年期的合同收费额为三个月的工资,且该收费已包含了应转付给新加坡中介的中介费用。 2、新加坡劳务中介收费:根据2011年4月1日开始生效的新加坡雇佣中介法,新加坡劳务中介公司只允许按照雇佣合同或工作准证期限(以较短的为准),每年收取劳务人员1个月的工资额作为中介费,且最多只能收取2个月工资额。如果雇主在6个月内提前解除雇佣合同,新方中介必须退还劳务人员50%的中介费。如果劳务人员自愿提前解除合同或从雇主处离开,新方中介可不退中介费。新加坡中介的中介费通常由中国劳务公司转付过来,少数则由劳务人员携带到新加坡直接交给新方中介。 如果劳务人员与新方中介对中介费退款有争议,新加坡人力部将参考中介费收据和“原则批准信”上列明的新方中介费数额做出退款决定。因此,劳务人员向国内中介、新方中介缴纳任何费用,应及时索取收据,收据上应列明收费项目、数额、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或有公司负责人签字。如无收据,在追索中介费时将面临很大困难。新加坡法律无法解决劳务人员与中国国内中介之间的中介费纠纷,劳务人员须回国后按照与国内中介签订的外派协议和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追索中介费。 七、关于在新加坡寻求协助 新加坡法制健全、执法严格,劳务人员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劳务人员不得采取过激方式维权,威胁自杀、罢工、围堵政府部门等行为都是违法的,将带来严重后果。劳务人员如自行在外违法打“自由工”、或劳务人员在申请工作许可过程中提交了虚假材料,则其工资收入将不受法律保护。 在新务工期间出现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协助: 1. 新加坡人力部总部:18 Havelock Road(合乐路18号) 蓝色大厅:关于工资、休假、解雇等劳资纠纷以及工伤索赔咨询; 橙色大厅:关于工作准证(WP)的签发、更新和取消等事务咨询; 绿色大厅:关于劳动就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投诉(需事先通过网上预约)。 2. 新加坡人力部外国人力管理署:120 Kim Seng Road(金声路120号)。 关于中介费纠纷、假文凭、劳动保护、住宿条件等方面的咨询投诉。 3.拨打新加坡人力部咨询电话: 。 4.新加坡外籍劳工中心:62 Rangong Road(仰光路62号),求助热线 。 该中心可帮助劳工处理关于雇主拖欠工资、没有合适的居住和医疗条件以及工作环境恶劣等方面的投诉,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5点,周六和周日为上午11点到下午3点。 5.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150 Tanglin Road(东陵路150号),每周一、三、五上午10:30-12:00接待我国劳务人员咨询投诉,其他时间也可拨打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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