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18 个

aabbye LV15

发表于 12-2-2014 15: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宁夏28 发表于 12-2-2014 15:48
楼主,真希望峰回路转,咔嚓!你将大家一军,那么所有人回帖一律:抱歉熊猫大大!对不起,楼主!哎呀,朋友 ...

哈哈哈,这么久没回贴,估计是去喝茶出不来了。

annyloveo LV6

发表于 12-2-2014 19: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见过熊猫本人,个子很高挺壮的,也见过你的gf。

明白人一看两个帖子就知道是lz你在搞鬼骗小姑娘的钱. 但是单凭人家无证据就一口咬死不关你的事并不是解决办法。这个时代谁也没空瞎折腾你,都是被迫无奈而已。 害人终害己,希望你别把事情越闹越大。 早日凑钱还给人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我也被人骗过钱,我非常能理解甲的心情。

改过自新吧,日子这样过下去也太没意思了。

开心豆苗 LV8

发表于 13-2-2014 16:01: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有这种鸟人。也配做个男人。

开心豆苗 LV8

发表于 13-2-2014 16:04: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果然是钓鱼的,改行钓人了?

蚂蚁搬家221 LV10

发表于 13-2-2014 21: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假的太明显。。。朋友问你怎么回事 你才知道QQ被盗啊、、、、 早干嘛去了

狮城天涯人 LV5

发表于 14-2-2014 01:47: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照片,楼主就死了,保证拿在新加坡人见人恨,气死我了,这骗子简直就应该死全家,妈的,一点人品都没有,你是日本人生成的[关键词屏蔽]吗

狮城天涯人 LV5

发表于 14-2-2014 01:50: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马甲,期待骗子还钱,不还钱你就死了,被坡县人肉、你辛辛苦苦得到的PR就没了,到时候你就知道群众的眼睛亮的时候坏蛋都是要遭报应的,败类

shim888 LV16

发表于 14-2-2014 02: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编得也太离谱了吧?

shim888 LV16

发表于 14-2-2014 02: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做、天在看!

鬼魅儿 LV9

发表于 15-2-2014 22: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走法律吧,给论坛洗洗地啊!要么就换个地儿互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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