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7 个

咪咪熊仔 LV4

发表于 30-12-2013 09: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咪咪熊仔 于 30-12-2013 09:37 编辑
sonny92 发表于 29-12-2013 15:36
基本上,新加坡的房东都会这样做,这个是房东的权力。只要房东坚持,租客必须履行完合同,或者相应赔偿房 ...

事实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新加坡法律没有default规定必须赔偿(除非合同里面注明)。一切超出合同条款的,都以法庭为准实际操作中,房东是可以随时在合同结束前赶走房客或者卖房的,警察也会支持这种行为,也就是说就算房客报警并且有合同,警察也会支持房东的主张。房客必须也只能在在法庭上讨回公道。反过来,在房客提前解约的时候,房东也只能上法庭(如果他寻求押金以外的赔偿),而所谓出现法庭强制要求房客完成租约在住宅合同里面是很少见的。事实上,是有房客上法庭要求房东退租金的。

认为有合同就缺省必须要履行完是不对的,举个例子,新加坡牵手机线的2年计划,如果是缺省完成,为啥那些电信公司收了押金还一大堆唧唧歪歪的条款让你签。
合同本来就是可以解除的,在没有明确退出条款的情况下,赔偿不能也不会以保障一方的极端利益为前提,新加坡法律是这样的


你说的实际权力和义务对等(就是房客不能提前终止,房东不能赶走房客)的情况,只在美国的某些州成立(加州,纽约这些东西岸的民主党派州)。当然实际上新加坡也是对等的,但是实际操作中这种私人合同的保障力没那么强,比如房客很少会为了房东驱逐他就上庭(除非拿不回押金),或者房东也很少会为了提前解约就上庭。



sonny92 LV15

发表于 30-12-2013 11: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咪咪熊仔 发表于 30-12-2013 09:31
事实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新加坡法律没有default规定必须赔偿(除非合同里面注明)。一切超出合同条款的, ...

说了一大堆也没明白你在说什么。我说一定要履行合同,不然要赔偿房东,你说不用,又说只能上法庭,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赔偿上法庭干什么?新加坡任何白纸黑字的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一般我们很少需要上法庭解决这些小的纠纷也是因为合同的威慑力让很多事情得以私下协商解决。如果合同没有任何约束力还签它干吗?很多租客想提前走干脆少交一个月房租(赚回押金)然后走了就算了呗。你的逻辑好像是签了合同房东也可以赶租客走,租客签了租约也可以想走就走,反正只有法庭能解决问题,不想上法庭的就听之任之?

好像我说不可以杀人,你跑过来说“你说的不对,只有法庭才有权说可不可以。。。”

点评

我是说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的话,法庭不会支持所谓强制住到底(或者付钱到底)的美好愿望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30-12-2013 14:42

优士安居 LV15

发表于 30-12-2013 12: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合同时,一定不要抱着“大不了押金不要了”的想法。碰到。。。。。如果不能确定住多久,最好先在合约里写清楚。

咪咪熊仔 LV4

发表于 30-12-2013 14: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sonny92 发表于 30-12-2013 11:58
说了一大堆也没明白你在说什么。我说一定要履行合同,不然要赔偿房东,你说不用,又说只能上法庭,如果法 ...

我想说的是,就算不履行合同,上庭后的赔偿也很难超过押金。这个所谓房东的损失是很难界定的,中介费可能是唯一法庭会支持的一个,其它的损失都很难证明,就算能证明未必会被法庭支持或者说支持的部分很难超过押金。这里是讨论实际的情况,当然如果要出口气两说(声明一下我从利益上来说算是房东)
考虑到权力和义务对等,新加坡房东提前驱逐房客的损失其实小的可怜,我很难想象情况倒过来时候另外一方的赔偿能有多少

咪咪熊仔 LV4

发表于 30-12-2013 15: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ZRHEIHEI 发表于 30-12-2013 09:14
1。中介费是一定要求房客不会给屋主的。这个不是问题。 可以在定金里面扣出来。不过要说清楚给对方
2。如果 ...

大家讨论个实际情况吧:
如果租客1个月后要离开新加坡(不管他已经住了多久),和房东说,希望好合好散,1个月押金也不要了,大家签个字提前解除租约。也配合房东找新房客来看房。房东愿意当然最好
如果不愿意的话,租客立刻就准备不付房租了,房东连下家可能都很难找。

这种情况下房东的话能怎么做?还不是只能配合解除租约,否则可能连双输都做不到
因为要让租客有损失,房东必须有魄力马上喊警察赶人,而且就算赶人也一样是拿不到房租,加上租客还可以告你恶心一把(因为房客拒付房租必须是事实发生以后,如果只是怀疑他会拒付就赶人法庭上也是房东违约)。

当然,这个不是说房东是弱势群体,事实上新加坡房东法律上是属于强势地位的(新加坡法律是很明确的favor房东的),但是在房客准备离开新加坡的情况下,基本上牌都在房客那边。

sonny92 LV15

发表于 30-12-2013 15: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咪咪熊仔 发表于 30-12-2013 14:56
我想说的是,就算不履行合同,上庭后的赔偿也很难超过押金。这个所谓房东的损失是很难界定的,中介费可能 ...

所有追讨的赔偿都是有凭有据的,比如中介费,下一任租客到来之前房屋空置带来的房租损失,如果房租下跌,合同剩下这段时间的租金差额。这些都是很容易计算的,有什么难界定的?
在有效和约期间,如果租客没有违约行为,房东不可以赶租客走,你说房东想卖房就可以赶走租客?哪里来的这么大底气?警察也支持?怎么支持?拿着警棍赶人吗?你当是中国城管啊?两方面都是被合同约束的,谁都不能为所欲为。否则, 要合同做什么?

点评

事实上如果在房子内造成纠纷,警察会支持房东让房客先离开。你一定不信我也没办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31-12-2013 03:17
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新加坡是这样的!操作中房东可以把房客的东西都扔出去,房客闹起来,警察来了也只会让房客离开。合同是在法庭上约束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31-12-2013 03:16

ZRHEIHEI LV16

发表于 30-12-2013 15: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咪咪熊仔 发表于 30-12-2013 15:10
大家讨论个实际情况吧:
如果租客1个月后要离开新加坡(不管他已经住了多久),和房东说,希望好合好散, ...

这没什么讨论的。 我要是房东的话拿了一个月定金,然后立马认讼。 好说好散。

已经觉得挺好了。。。 还想怎样?

点评

我也是这么觉得,所以其实在房客要离开的时候,确实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31-12-2013 03:15
这个观点我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30-12-2013 17:52

sonny92 LV15

发表于 30-12-2013 15: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咪咪熊仔 发表于 30-12-2013 15:10
大家讨论个实际情况吧:
如果租客1个月后要离开新加坡(不管他已经住了多久),和房东说,希望好合好散, ...

不知道你脑子里在想什么,房租都是每个月第一天预交的好不好?过了这天不交就算拖欠房租了,有什么怀疑不怀疑的?

点评

你当然可以这么做,看看人家迟了一天交房租你赶人,租客告你,法庭会不会支持你的说法。据我所知,一个月以上上庭的时候法庭才接受"拖欠"的定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31-12-2013 03:13

pig2pig LV8

发表于 30-12-2013 17: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房客有房客的难处,比如说工作不稳定,EP到期了,找房子的时候房东都要签长约,要不然找不到房子,就签了,不过万一EP没办法renew,人家也没法住下去了,作为房东,我觉得就扣一个月押金就好了。当然比较麻烦了,不过也没办法,我是不会把人赶走睡大街的,就因为那几个钱。

sonny92 LV15

发表于 31-12-2013 11: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咪咪熊仔 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新加坡是这样的!操作中房东可以把房客的东西都扔出去,房客闹起来,警察来了也只会让房客离开。合同是在法庭上约束的  发表于 7 小时前

"房东可以把房客的东西都扔出去" 你扔过吗?还负责人的告诉我?你能负什么责任,把正常租客的东西扔出去已经侵犯私人财产了,租客有合法的合同租约,警察有什么权利让人家离开,睡大街?关进警察局?还是住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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