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47 个

tomsawyer LV8

发表于 21-11-2013 05: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冏冏有神 发表于 19-11-2013 16:11
新加坡《联合早报》:无良老板不发薪酬客工茫然求助
2013年11月19日  刘士春

另有两名雇主同样因为虚报薪金和其他罪名被定罪。独资经营Pedal Works的被告王爱玉(59岁)共面对五项控状。   除了虚报S准证员工的薪金外,她也非法向两名工人个别收取550元和590元保证金,以避免她们“跑路”。  另外两项控状则指她以现金支付两名员工的薪水,这么做违反了人力部在签发S准证时的规定。规定要求雇主必须以财路(GIRO)支付员工薪水。  王爱玉在本月22日认罪后遭罚款1万5000元。  第二名触犯人力部条例的雇主则是World Track Agencies Pte Ltd董事陈丰祥(55岁),他被罚款1万9500元。  他在2009年三次虚报外籍员工薪金,三名工人实际薪水介于1080元至1200元,但他虚报为1800元以符合S准证的申请条件。另外三项罪名指他没有以财路支付那三名员工的薪水。  根据雇用外来人力法令,虚报员工薪水的刑罚为罚款最多1万5000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人力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共有78名雇主因在为员工申请准证时造假而被定罪。还有四个人及一家公司因收取回扣受罚,一旦被发现收取回扣,公司往后都不得聘请外籍员工。 -

good99 LV7

发表于 21-11-2013 09: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毛小头 发表于 20-11-2013 23:13
如果不是这位愿意实际上拿1000的老兄,那老板就需要付出更多的钱来请人,成本高了自然要转嫁到用户身上。 ...

你这是挺过于美好的想法。
老板作生意的时候,他会按1000块的成本来作预算?这种老板请死算了
再说,是否所有其他的老板都是按照1000块的成本在作生意?
最后,你怎么知道这部分不是进了老板的私人口袋、没有进入公司收入表、最后逃了税?

不回首 LV18

发表于 21-11-2013 11: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小头 发表于 20-11-2013 22:18
怎么说呢,的确号称是法制社会,但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府的首要目的还是经济增长。劳方的利益受损 ...

公平雇佣原则就是个笑话罢了,新加坡没有哪条法律要求公司同工同酬,而且那件事中,中国劳工只是以拿到手的工资作为依据,而没有计算整个人力成本。
另外,那次出动警察,是因为中国劳工的非法罢工行为,与资方无关。

不回首 LV18

发表于 21-11-2013 11: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一个做sub contractor的朋友的话说,现在新加坡的公司,想在中国招体力劳动者,只能靠骗,不骗根本招不到人。。。
早报文章里的这个客工,连续三年按照假工资在工作,等于默认了雇主的做法,闹到最后,雇主和中介被依法处理,他也很难拿到钱。。。

金鸡蛋 LV4

发表于 21-11-2013 16: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tzqshan 发表于 20-11-2013 17:31
新加坡很多小型公司是很黑的,联合中介骗人。

说句心里话啊~~~
如果劳资双方事先说好,虚报薪水。那是违法。不是黑心。
黑心是没按照事先说好的去做~~~~~~
所以这个人可以举报公司违法,但是不能举报公司黑心。估计事前都是谈好的。
见过太多这样的读9年书的农民工了

金鸡蛋 LV4

发表于 21-11-2013 17: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回首 发表于 21-11-2013 11:56
拿一个做sub contractor的朋友的话说,现在新加坡的公司,想在中国招体力劳动者,只能靠骗,不骗根本招不到 ...

这位工人一句他没读过书,什么都不知道,都是中介安排的,就想推脱干系。
其实办准证时候都有签字的,签了就是默认为所报资料都是真实的。

毛小头 LV5

发表于 21-11-2013 20: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回首 发表于 21-11-2013 11:54
公平雇佣原则就是个笑话罢了,新加坡没有哪条法律要求公司同工同酬,而且那件事中,中国劳工只是以拿到手 ...

公平雇佣肯定无法100%做到,同工不同酬的事情在哪里都很多,底层劳工如此,高科技企业也一样。但是不应该赤裸裸的用国籍来区别,就算公司内部就是这么定的,至少要包装一下,不要那么直白。新加坡就是对这种歧视几乎没有惩罚,所以才导致这种粗暴的歧视。至于当时警察介入司机罢工,很大原因是mrt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企业,员工是外劳无需考虑其利益,必须最短时间快刀斩乱麻。

shearmanlee LV8

发表于 22-11-2013 07:5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周瑜打黄盖,打完后,黄盖找吴王投诉,周瑜做得过了。

simpson_wu LV6

发表于 22-11-2013 08: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good99 LV7

发表于 22-11-2013 10: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回首 发表于 21-11-2013 11:54
公平雇佣原则就是个笑话罢了,新加坡没有哪条法律要求公司同工同酬,而且那件事中,中国劳工只是以拿到手 ...

同意。SMRT的事件是纯粹因为罢工,跟什么资方有毛关系
新加坡自己对集会、罢工有极其严格的定义,几乎是严格禁止。国人都禁若寒蝉,如果不行动,政府以后就会一天到晚头痛吧
比如后来的马来西亚人集会,也被严厉对待。不就穿黑衣服嘛
很多人没有这种敏感度。还有那个爬吊机的,下来就被捕了,因为新加坡的法律就是这样的。跳楼自杀,是犯法的。很多人不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