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47 个

good99 LV7

发表于 20-11-2013 09: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20-11-2013 09:59 编辑

早报有回应

有冤屈可到外籍劳工中心求助

雨柔527 LV11

发表于 20-11-2013 10:54: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可怜的同胞兄弟!

金鸡蛋 LV4

发表于 20-11-2013 11: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多了。新加坡的老板还是不要请拿准证的,请不到本地人就干脆关门好了~大家都别干。中国人闹事的闹多了,就没人敢请中国劳工了。

点评

“闹事”?? 你白痴么?你到底是什么心态看待这件事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1-11-2013 01:07

金鸡蛋 LV4

发表于 20-11-2013 11: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好多朋友都是拿S PASS,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劳资双方都是各取所需啊~

tzqshan LV5

发表于 20-11-2013 17: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很多小型公司是很黑的,联合中介骗人。

点评

是的!真的很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1-11-2013 01:09

毛小头 LV5

发表于 20-11-2013 22: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20-11-2013 09:26
不是这样的。政府处理有过程,不是站在资方。资方可以倒闭,法律就是这么回事(朱峻会不会倒闭?也可能的 ...

怎么说呢,的确号称是法制社会,但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府的首要目的还是经济增长。劳方的利益受损只是个人受损,如果政府严格执法惩罚资方,就会导致资方经营成本增加,搞不好企业倒闭,导致更多人失业以及流失税收,这都不是政府愿意看到的。何况,劳方一般都是外劳,政府眼中的过客而已,政府根本没有任何动力去保护他们,除非资方搞得太不像话了。

上次mrt罢工事件就是一个例子,资方违背公平雇佣原则,公然以国籍来歧视员工,但是政府所做的就是快刀斩乱麻,动用警察拘捕员工,而罪魁祸首mrt毫发无损。

good99 LV7

发表于 20-11-2013 23: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小头 发表于 20-11-2013 22:18
怎么说呢,的确号称是法制社会,但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府的首要目的还是经济增长。劳方的利益受损 ...

这说的 。。。送煤气也能影响经济?

毛小头 LV5

发表于 20-11-2013 23: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20-11-2013 23:05
这说的 。。。送煤气也能影响经济?

如果不是这位愿意实际上拿1000的老兄,那老板就需要付出更多的钱来请人,成本高了自然要转嫁到用户身上。一个两个当然影响不到,几百上千就影响到了,物价一上升,公民就不高兴了,不但影响经济,还影响政治呢。

tomsawyer LV8

发表于 21-11-2013 05: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冏冏有神 发表于 19-11-2013 16:11
新加坡《联合早报》:无良老板不发薪酬客工茫然求助
2013年11月19日  刘士春

新加坡法律有三大法令对外籍雇员极为重要
  • 劳工法令 – 规范聘用雇员时的条款
  • 外籍劳工法案 – 列明聘用外籍雇员时的额外条款
  • 工伤赔偿法令 – 列明当雇员因工作受伤或生病,雇佣双方的责任、权益及索赔机制

我们将详细解说和工作准证 (Work Permit) 及S准证 (S Pass) 持有者应该注意的权益。但是,如有标记 * 号,则该条款不包括S准证持有者在内。

基本工资
雇员每月的基本工资将注明在由人力部颁发的“原则批准信”内。外籍雇员在启程往新加坡之前,应当持有该批准信(有中文版)。无论雇主是否有指派工作给雇员,只要雇员的健康适于工作并且有准时报到,雇主就有责任按月支付基本工资给雇员。

工作时间*
雇员的标准工作时间是每周44小时,午休时间不计。一般上,雇主通常会安排平日8小时及周六4小时的工作时间。然而,雇主可以根据职务需求作不一样的安排,只要符合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条例。雇员应该向雇主确认他们的标准工作时间。

超时工资*
只要每周工作超过法定的44小时,在工作日的额外工作时间就算是超时加班的时数(休息日除外)。雇主必须以雇员基本时薪的1.5倍支付每小时的超时工作。倘若雇主没有提供考勤卡,我们建议雇员做个人的考勤记录,注明上下班的时间。这样一来,雇员可以自行计算每月雇主应当支付的总工资。

加班时间的限定*
按照劳工法的规定,雇员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72 小时。

休息日*
按照劳工法的规定,雇主必须给予雇员每周至少一天的休息日,一般是设在星期天。如果雇员根据雇主的要求在休息日当天工作,当天的工资是以基本工薪的双倍计算。如果是循雇员的要求工作,则以基本工资计算。

公共假期*
按照劳工法的规定,新加坡的公共假期属于有薪的休息日。如果雇员在公共假期当天工作,雇主必须支付雇员额外一天的工资。

支付工资
雇主必须在雇员每月的工资期届满后的7天内支付合约上的基本工资。工资期一般是按月结算。

支付超时工资*
雇主支付雇员的超时工资不得迟于工资期届满后的14天。

年假
雇员在受雇的首12月, 便可享有7 天的有薪年假。有薪年假的日数按雇员的服务年期由7天逐年递增至14天。

病假
关于有薪病假的条例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只要雇员的服务时期超过三个月或以上,同时出示公司指定或政府医生的证明书,即可享有有薪病假。

医疗费用
雇主有责任负担雇员的医疗费,最高限定在一万五仟元新币。

工伤赔偿
当雇员因执行工作职务或乘搭公司提供的交通工具而造成永久性的伤残,雇员有权利索取工伤赔偿。赔偿数额取决于几个因素:1. 医生对伤残的严重性的鉴定结果;2. 人力部对伤者事故发生前的每月平均收入所得。必须强调的是,索取工伤赔偿的过程极为冗长,一般上需要数个月甚至超过一年的时间来处理。

转换雇主
按照劳工法的规定,工作准证持有者是不允许中途转换雇主或工作的。当工作合约期满后,想要转换工作的工作准证持有者必须回到原属国家。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人力部才会颁发临时的特别准证让他们处理事宜。另一方面,人力部允许S 准证持有者在新加坡工作时更换雇主。然而,他们必须遵循相关的条规与时限。

回国机票*
工作准证持有者在合约行期届满后,有权要求雇主支付他们回国的机票。 同时,雇主必须在雇员离开新加坡前,付清雇员所有的工资及任何拖欠的款项。回国机票的目的地是以最靠近雇员家乡的国际机场为准。S准证持有者则无权要求雇主支付回国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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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sawyer LV8

发表于 21-11-2013 05: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冏冏有神 发表于 19-11-2013 16:11
新加坡《联合早报》:无良老板不发薪酬客工茫然求助
2013年11月19日  刘士春

(新加坡27日讯)劳务仲介因在为外籍员工申请S准证时虚报薪金,被判入狱4个星期,相信是新加坡第一个因此入狱的劳务仲介。
遭定罪的劳务仲介是拉曼克里斯南(43岁),新加坡永久居民,案发时受雇于Islets Solutions私人有限公司。
他是在2009年2月至2010年9月期间,4次教唆客户公司虚报外籍雇员的薪金数额蒙骗人力部,以顺利为4名客工申请S准证(S Pass)。
拉曼克里斯南在为一家装修建筑公司充当仲介时,唆使对方报大员工薪金,数额介于1千800元至2千元。过后由他准备和提交申请表格给有关当局,不仅如此,他也捏造工资单来掩饰自己的罪行,企图躲避当局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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