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DP转SP成功,辞职后,SP转DP可以吗?

2012-05-03 · 4559 阅读
我老婆年初持有DP 来新加坡找工作,
她老板给她申请SP 2300新币。但是工作后只给1500新币。
她工作了2 个月,发现公司不正规,都没签工作合同 ,
她在里面工作也不开心,想辞职再找新的工作。
她辞职后SP 就失效了。
请问我可以重新帮我老婆申请DP 吗?
我持有EP,今年11月到期,我可以帮她再申请DP吗?
政府会不会不给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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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14 个

qiansong11 LV5

发表于 3-5-2012 06: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谢谢

qiansong11 LV5

发表于 3-5-2012 09: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担心今年11月EP renew 时政府不给批。我公司没问题的,世界500强公司3M。
Q1的底薪不到3000。如果加上每月补贴就够三千。
当初就是因为担心EP更新不成功,她老板也说可以帮她申请SP,她就答应了。
现在出现麻烦问题,希望她能平安顺利顶过这劫。
谢谢

qiansong11 LV5

发表于 3-5-2012 10: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SP还是有一点外劳的身份,但是DP就没有,表示外籍工作人士的家属而已,可能在你申请PR的方面也会有不同对待哦,政府的政策你要搞明白哦。。。”
我本来6月7号申请PR,昨晚把它推迟到7月底。把她的事处理好了,稳定点,再申请PR。
政府的政策老是变来变去的,真搞不明白。
尽量申请PR了,反正不用钱的

allele LV6

发表于 3-5-2012 10:51: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lele 于 3-5-2012 14:23 编辑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3-5-2012 08:20
你有EP就应该帮老婆申请DP
她工作的话应该用LOC,而不是申请准证,除非是EP。。
SP的话还要占名额人头税, ...


你的意思是,如果申请pr,老婆sp的还不如dp有优势?

Alvin18 LV6

发表于 3-5-2012 18: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ep+sp的组合比较好。感觉而已,没有太准确的依据:D

talkingtom LV6

发表于 3-5-2012 19: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Alvin18 发表于 3-5-2012 18:41
个人认为ep+sp的组合比较好。感觉而已,没有太准确的依据

同意,至少2个人都有收入,如果是EP和没有工作的DP,楼主一个人的3000薪水(底薪还不到3000。要靠津贴加上去),对一个家庭来说,太低了。

talkingtom LV6

发表于 3-5-2012 19: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allele 发表于 3-5-2012 10:51
你的意思是,如果申请pr,老婆sp的还不如dp有优势?

他的意思是你老婆当时就应该在LOC下做工。
如果你们2个申请PR,以你不到3000底薪的家庭收入真的太低了,不知道是不是本地大学毕业的。你老婆要工作有收入,你们机会才会高点。

幽幽暗香浮动 LV13

发表于 3-5-2012 19:04: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准证有效期只有几个月了,好像申请dp对准证的有效期也有要求,太短的也不行,就算批了好像也只能批跟你准征到期日一样的期限,就是你老婆的DP只有几个月的期限。印象中是这样,如果不对请指教

talkingtom LV6

发表于 3-5-2012 19: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幽幽暗香浮动 发表于 3-5-2012 19:04
楼主的准证有效期只有几个月了,好像申请dp对准证的有效期也有要求,太短的也不行,就算批了好像也只能批跟 ...

完全正确,也就是说现在他老婆要找工作的话,DP就剩下5,6个月了,用LOC工作,会有这个问题的。公司会想谁知道她先生的准证能不能renew呢,到时候上了2个月的班,DP没有了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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