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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HEIHEI LV16
发表于 5-4-2012 08: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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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RHEIHEI 于 5-4-2012 08:48 编辑
就再说两句。。。:)
昨晚电话的时候,顺便跟经纪说我还是觉得1/5开始太晚了。 我的损失貌似比较大。
希望反映给租家, 彼此各退一步20/4开始算球了。
同时告诉经纪: 如果一定要1/ 5开始。 我也就不着急签了,反正还有3个礼拜
不妨考虑一下别的方案和其他租家的可能OFFER, 我看可以放一下。 定金
支票先别存了。 我说的是实话。 当然,如果人家撤炮了。 我也打算承受
这事情主要不是我的经纪的问题,是租家和对方经纪的问题。 他们找不到立刻入住的客人
要减损。 只是,不应该全部嫁接到我的身上。我这么看
另外我要求合同写明不能有一般的‘外交条款’也就是不能半截租客不再在新加坡工作了
对方有权提前断约。 我的立场是 我允许对方中途换人的。所以断约就不合适了。
也就是一点签约要完成24个月。这点他们同意。
关于延迟开张的损失。 他们似乎紧急商量了一番。 回电说,提前开始不容易。 有很多牵扯
但提议把价格提一点到4850 让我舒服点。 我感觉了一下,还真的有点舒服了。 再算了一下,
50块够我买一个月一瓶101生发灵了,就爽快答应了 嘿嘿。
另外还有些小的细节和让利给我的。就不在这里说了。
其实这些都是建立在你作为业主的权利之上一些谈判过程。不是要苦思冥想 吃不下睡不着的去搞。
只是在适当的时候提出正确的问题抛出你的要求。 得到了开心合理。 得不到也适可而止。 无需痛苦
前天还给律师还写了一封邮件。表示对她们专业服务顺利完成交易的赞赏。对方回了。
帖下面来分享一下。 我想分享的是自己如何处理这类事情。也许对有新的朋友能有点帮助
也希望听到不同意见以利提高。咱好歹也是狮城贵宾。 大家又是同好。 就给论坛做点贡献。
在网上炫耀没什么实惠的,所以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说优老的回帖, 知道他是朋友般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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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r ZRHEIHEI MrsZRHEIHEI
It has been a pleasure working with you.
We look forward to be of service to you again soon.
Best regards
Ms Ali Ala
Advocate & Solicitor , ABC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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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ZRHEIHEI
Sent: Wednesday, 4 April 2012 10:41 AM
To: ALI ALA
Subject: Re: Purchase of XYZ property
Dear Ms AliaAla,
A belated THANK YOU for your professional services provided
in acting for us for the purchasing of the captioned porperty.
The case has been successfuly closed. but I wish
our associate will continue.
Again, our deep appreciation for a fine job done.
Cheers.
ZRHEIHEI (MR/Mrs)
顺便说一下这个律师不错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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