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27 个

毛絮 LV9

发表于 31-3-2012 19: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vivien2005 发表于 31-3-2012 12:55
不知道这样政策对外国人小孩入学影响是怎样?

我觉得没有什么影响

鹏飞狮城 LV10

发表于 1-4-2012 00:16: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vivien2005 发表于 31-3-2012 12:55
不知道这样政策对外国人小孩入学影响是怎样?

没有影响。

waittt LV8

发表于 1-4-2012 21: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个论坛包括版主的评论,真的感到悲哀,自己的权利被侵犯还在替别人说话,难道这真的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

不过,如果你们已经是公民,我完全理解你们的立场;或者你们的小孩子已经进入了名校,那我也无话可说,你有不同的利益。但是说话前表明下立场,不要让大家觉得PR都是逆来顺受

waittt LV8

发表于 1-4-2012 21: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PR我缴的税比大部分新加坡人都多,我创造的价值也是一样,如果我的孩子进入这里的教育系统,我还有什么理由离开这里?不明白为什么PR贡献少了?

更不明白的是,自己的利益被侵犯到这个地步,还要存一份“感恩的心”?我彻底糊涂了。我是新加坡公司从国内请过来帮忙做国内的生意的,我在哪里都可以活得很好,我没必要被人欺负到头上还存一份感恩的心。。。

这个新政真的让人失望,毫无疑问的越线。不要拿别的国家来比较,新加坡是纯外向型经济,关上国门就丧失全部竞争力,最直接的没有外国人租房子,房租马上一落千丈,那些靠房租的新加坡人最先开始抱怨。。。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政策跟新加坡的大政方针应该是背道而驰,只不过是政府安抚民心的妥协,但真的让人失望

waittt LV8

发表于 1-4-2012 22: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ittt 于 1-4-2012 23:40 编辑

另外,对这个政策,PR是一定要有声音的,当然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表达我们的不满,不公平就是不公平,伤感情就是伤感情。结果当然不要抱太大期望,但说话的权利一定要捍卫。

还是那句话,我们PR不是活不下去才求爷爷告奶奶来这里的。走一个我无关紧要,但走一百个PR有人就得掂量掂量,走一千个PR估计有人就会后悔了。。。

MORFULY LV11

发表于 1-4-2012 22:1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ORFULY 于 2-4-2012 00:24 编辑
waittt 发表于 1-4-2012 22:04
另外,对这个政策,PR是一定要有声音的,当然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表达我们的不满,不公平就是不公平,伤感 ...


说得好。

oliver_871 LV7

发表于 2-4-2012 01: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waittt 发表于 1-4-2012 22:04
另外,对这个政策,PR是一定要有声音的,当然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表达我们的不满,不公平就是不公平,伤感 ...

兄弟言重了。一个国家把优先选择学校的权力给自己公民,无论如何都不是过分的。可以想象如果中国的好小学中出现了很多外国人,那么中国公民也会起来提意见的。过去新加坡对待pr保持了一个十分平等的态度,比如医疗,入学,幼儿津贴等,现在pr越来越多,为自己公民考虑,也为吸引更多pr成为公民考虑,把pr和公民的待遇差别拉开无可避免。如果有心留在新加坡,何不成为公民?无心留在新加坡,又为何争公民同等待遇?

况且正如版主所说,小学在新加坡差别并不大,那些所谓名校每年的尖子生其实大多也来自三年级GEP考试搜集来的聪明孩子,本校自然入学培养的并没有那么大的优势。重要的还在小孩自己的素质和家长的关心。进中学是择优录取,完全分数说话,pr和公民就完全平等了。如果有朝一日新加坡也在中学限制pr比例,虽然那是很强烈的限制pr的措施,那你其实也无话可说,教育部还是新加坡政府出资,应该确保自己公民得到足够的份额,而非完全的和pr自由竞争。所以凭这点,我们现在要有一个平和知足的心态,你不喜欢在自己权利受侵犯时还讲什么’感恩的心‘,但是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公民应有的权利,你如何界定其中的分界线?并不是过去享有的权利就是应有的权利。

veronica730 LV5

发表于 2-4-2012 09: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并不见得就上不了家附近的学校,长途跋涉舟车劳顿去离家很远的小学更不太可能,除非认为1-2KM就算长途跋涉了,只能说是离家比较近和离家最近的区别,每个社区1公里内和1-2公里内一般都有好几所小学,把PR孩子分到2KM以外的学校的机率非常低,何况也许离家最近的小学因为报名率不高,反而成了PR的最终选择。
12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