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6 个

丹尼尔 LV8

发表于 28-3-2011 10: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不检讨还指向别人。。
况且没人知道你还犯下了什么东东才不能进新加坡

sobeit LV16

发表于 28-3-2011 12: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事情可大可小,要看你的是什么情况,涉及的款项多少而定吧。。。。。:D

frekiwang LV15

发表于 28-3-2011 13: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M1发律师信给你的时候,一般是限定你在某日之前要补齐所欠的款项和罚款,否则将起诉你。如果你无视,M1有可能会选择起诉你,你就会收到法院的传票,再因为人根本不在新加坡的话,你就被视为触犯合同法……

当然,并不是每个接到M1律师信的人,都会被起诉。M1起诉的对象也有选择性的,例如公司和拖欠较多的个人,其他欠款额较少的个人,M1可能会选择不起诉。因为起诉后,如果追查不到被告,诉讼费是要由M1负担的,因此当M1认为起诉可能追不回欠款得不偿失的时候,就可能放弃走法律程序,而只是把你的名字记录在公司的黑名单中而已……

taylorMaking LV5

发表于 28-3-2011 13: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_gangall

突然觉得M1的股东很可怜。。。

maomaolaopo LV5

发表于 29-3-2011 14: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omaolaopo 于 29-3-2011 15:00 编辑

回复 blackriver 的帖子

新加坡注重诚信,毁约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品德,这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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