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寻求帮助,懂法、懂房singapore地产协会规定的来

2010-09-27 · 1141 阅读
某人,单租一间房间,合同订的最短租期为3个月,每月付租金,第一月押一付一,,手续齐全,各种税款全交。
第一个月末,她提出不续租,中介向她索要后两个月的租金,理由是合同订的最短租期为3个月,交足3个月,才退她押金。
请问在singapore是否存在这种规定?
押金起什么作用?
如果交出2个月租金,是否能够要求房间在两月内不能转租给别人?
版块:
狮城水库
分类:
关注下面的标签,发现更多相似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答|共 7 个

木杉 LV5

发表于 28-9-2010 12: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不退押金是可能的~~~补交房租就不用鸟他了

¢雪狼湖 LV21

发表于 28-9-2010 12: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跟人家讲好了又不住?
这种人其实蛮讨厌的

31343951 LV4

发表于 28-9-2010 23: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于 28-9-2010 23:42 编辑
为什么跟人家讲好了又不住?
这种人其实蛮讨厌的
¢雪狼湖 发表于 28-9-2010 12:22



    你鬼扯的什么?闲得难受边玩去,别在这捣乱!

高级VIP LV19

发表于 29-9-2010 00: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房东或者中介会要求你补上剩余的钱的,不然可能会告房客
比如你签了一年,但是只住了半年就不住了,有些房东或者中介会要求你把剩下的半年房租补上才让你走
但合同上是不可能有这条约定的,一般都是比较黑心的房东或者中介自己要求的
在新加坡的房屋出租法规当中我想应该也不可能存在这一条

31343951 LV4

发表于 29-9-2010 08: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房东或者中介会要求你补上剩余的钱的,不然可能会告房客
比如你签了一年,但是只住了半年就不住了,有 ...
高级VIP 发表于 29-9-2010 00:06



    非常感谢!

DTZ LV0

发表于 29-9-2010 23: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DTZ LV0

发表于 29-9-2010 23: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