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2个月前拿到EPEC,但提早到新加,现在非法逗留吗?

2010-09-09 · 1357 阅读
情况是这样的:

我2个月前拿到EPEC信,当时立刻申请了一个Entry Visa就来了新加坡,但是Entry visa的有效期只有1个星期。我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以为拿着EPEC的信也可以合法留在新加坡直到Long term visit出来。

结果long term visit等了1个半月才出来,我看着long term visit的信中不断强调“please ensure you have a valid stay in singpore”,越看越心寒,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究竟算不算非法逗留。

如果我真的是非法逗留,那么是不是long term的签证也没戏了?然后遣返中国吗?

很急,请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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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6 个

不回首 LV18

发表于 9-9-2010 14: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你的visa可以延期的。。。。

paulzhen LV3

发表于 9-9-2010 14: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请详细点解析一下。我的visa现在已经过期1个半月了,还能办延期吗?

bluerain1878 LV6

发表于 9-9-2010 14: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ask  ICA

paulzhen LV3

发表于 9-9-2010 14: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bluerain1878

我会的,但是我想在网上询问一下,心里有个底再去,我怕他们遣返我

不回首 LV18

发表于 9-9-2010 15: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遣送倒是不会,也就是罚款了事。。。
你在这一个半月之内,没有非法打工,你要一口咬定,你是第一次来新加坡,以为申请LTVSP,visa是自动延期的,不知道需要去ICA延期。
也就这样了,不会有什么大事。

paulzhen LV3

发表于 9-9-2010 15: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不回首

是这样就好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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