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2个月前拿到EPEC,但提早到新加,现在非法逗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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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
我2个月前拿到EPEC信,当时立刻申请了一个Entry Visa就来了新加坡,但是Entry visa的有效期只有1个星期。我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以为拿着EPEC的信也可以合法留在新加坡直到Long term visit出来。
结果long term visit等了1个半月才出来,我看着long term visit的信中不断强调“please ensure you have a valid stay in singpore”,越看越心寒,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究竟算不算非法逗留。
如果我真的是非法逗留,那么是不是long term的签证也没戏了?然后遣返中国吗?
很急,请帮忙解答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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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首 LV18
发表于 9-9-2010 14: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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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zhen LV3
发表于 9-9-2010 14: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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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请详细点解析一下。我的visa现在已经过期1个半月了,还能办延期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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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rain1878 LV6
发表于 9-9-2010 14: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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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zhen LV3
发表于 9-9-2010 1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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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bluerain1878
我会的,但是我想在网上询问一下,心里有个底再去,我怕他们遣返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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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首 LV18
发表于 9-9-2010 15: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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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送倒是不会,也就是罚款了事。。。
你在这一个半月之内,没有非法打工,你要一口咬定,你是第一次来新加坡,以为申请LTVSP,visa是自动延期的,不知道需要去ICA延期。
也就这样了,不会有什么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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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zhen LV3
发表于 9-9-2010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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