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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为那个飚车的孩子说几句话,在媒体报道里总是刻意强调人家的车是改装车,不应该改装,我觉得有点站不住脚。在2008年新颁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里的第2节,第10条有提到对车辆改装的登记,说明改装是合法的,只要改完后申报就好。大家觉得呢???我不是一边倒,就是想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我们冷静的讨论一下,请大家不要砸鸡蛋,白菜,石头之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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